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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陷阱!房租贷、培训贷、医美贷……总有一款适合你?

2019-12-30

今天,是2019年倒数第二天,过了明天,我们就将迎来"二零年代"。年关到,又是盘点一年收成的时候啦。在你忙着数钱的时候,却有这样一批"悲催"的人,他们稀里糊涂就中了招,背上债,今天我们就来讲讲他们的故事,愿新的一年"天下无骗"。

人说,江湖套路深,消费者不要太天真!

然而,你原本并不是行走江湖,只是来大城市谋生和创业,不料租个房子都能被套路,变成了借款人。

更让人意外的是,不仅是租客,而且连房东都被套路了:坐收房租的房东,发现收到的房租竟是自己向别人借的款。

大学毕业生,涉世未深!就算不租房,找个工作,却也是高高兴兴进去面试,悲悲切切负债出来,一场面试竟是一个“培训贷”陷阱!

不找工作,不租房,只想医学美容。你以为医美只塑造天使,不料“医美贷”的利益链却制造着魔鬼:传销弥漫其间,医生只是挂靠,贷款利率比天高。踏进美容院,何处是归程?

哪些“消费贷”能真正满足你一时之需?哪些消费贷却是用重重陷阱迎接你?每经记者调查立刻揭晓!

房租贷——

上海一房东当了两年“翘脚老板”,却发现所收租金是自己向别人借的款

在上海陆家嘴,张先生守着能“印钞”的房子(月租金1.6万元),却为借贷平台“印了钞”,而自己收到的租金,竟然成了自己向借贷平台借的款!借贷平台为何能“浑水摸鱼”,是怎样杀进房租这个利润链条上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展开深入调查,揭秘长租公寓深藏的种种套路,租房人和出租人都值得一看。

当了两年“翘脚老板” 发现自己竟是“借款人”

在上海陆家嘴有一套房的张先生,将房子租给了长租公寓。当了两年“翘脚老板”后,才猛然发现,收到的租金,竟然是自己从一家名为“鑫聚财”平台的借款。他发现自己被长租公寓和“鑫聚财”套路了。

张先生到底是如何被套路的呢?

两年多前的2017年5月,张先生与上海源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源涞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将房屋委托给源涞公司,由源涞公司招揽租客,合同期为5年,每月的租金为1.6万元,房租为一年一付。即:源涞公司一次性付给张先生一年的租金。

在签署合同时,张先生被告知,若要一次性拿到一年的租金,则需要与一家第三方平台“鑫聚财”签署一份《居间服务协议》合同。

当源涞公司需要支付业主第二年租金时,业务员要求张先生继续与“鑫聚财”签署协议,由于此次签署协议是通过网上签署,张先生发现了自己的身份竟变成了“借款人”,也就是说,他所拿到的“一年的租金”,实际上是“鑫聚财”给其的贷款。

“源涞的业务员说你第1笔租金是这样贷的,反正第1笔没问题,所以第2笔你就这样操作一下。”

但张先生为什么还要签这个居间协议呢?

因为在签署协议时,其中有一份协议上写着“业主与鑫聚财之间的债务由源涞公司承担”,再加上源涞公司“很气派”,所以他才签了这协议。

“当时觉得付款方式是年付,不用一直催租金,主要是图省事。再一个,中介当时说是大公司,总部的办公楼又在港汇广场,很气派。”回忆起当时与源涞签署协议时,张先生这样说到。

既然有源涞公司“兜底”,张先生为何还是觉得自己被套路了?

因为事情在第三年发生了变化。

今年7月,当他需要收取第三年租金时,源涞公司却表示已经不与“鑫聚财“合作,但同时,源涞公司也并未支付他第三年租金。更让张先生苦恼的是,张先生还接到了自称是鑫聚财投资人打来的电话。对方表示由于鑫聚财已经出现“不兑付给投资人”的现象,要求张先生还款给鑫聚财,因为张先生是鑫聚财的“借款人”。以为对方是骗子的张先生挂了电话后,便向源涞公司的销售人员反馈了这种情况。然而,张先生得到的说法却是:“鑫聚财已经倒闭了,不要理他们。”

与此同时,张先生的房屋里已经有了租客。也就是说,他把房子租给长租公寓(源涞公司)后,却没办法收到本该属于自己的租金。而根据此前签署的协议,已经产生了债权关系,此刻的张先生不仅没收到第三年房租,反而变成了“借款人”。且根据协议,如果源涞公司违约不偿还鑫聚财“借款“的话,就要由张先生来偿还。这样一来,本应该收租金的他,却变成了欠债的。

业主是如何被一步步套路的?

每经记者在《居间服务协议》上看到,协议共涉及三方,其中甲方为借款人,乙方为上海源涞实业有限公司,丙方为鑫聚财(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居间服务协议》中约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甲方通过丙方签署的《借款协议》中包含的全部债务及时履行偿付义务,如乙方按约代甲方及时履行完毕《借款协议》约定的甲方还款义务后,则甲方无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房屋租赁协议》项下相应租金。

值得注意的是,《居间服务协议》中还约定:如果甲方因受托人未履行支付义务等任何原因导致丙方或出借人未收到《借款协议》等约定的应付款项的,视为甲方未履行偿付义务,并自愿承担因债务逾期履行产生的所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及法律风险。

换句话说,在《借款协议》上签了名的业主即为借款人,而根据条款,若源涞公司未能向鑫聚财偿付,本应收房租的张先生,却要背负偿付责任及承担违约责任。

那么,签署《借款协议》,张先生是否知情呢?

第一年与“鑫聚财”签署协议时,该份协议是与源涞国际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起签署的。“协议在鑫聚财,没给到业主,业主当时签了字就行了。当时不清楚自己身份是借款人,源涞公司的业务员也没说是借款,就说是通过第三方机构给你付钱。”

那么事实到底如何?源涞公司是否已经偿还了鑫聚财的债务?张先生与租客间的纠纷该如何解决?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地走访了源涞公司位于徐汇区的办公地点,发现其所在楼层仅有几名员工上班,偌大的办公室显得有些空荡,部分办公区域灯也未打开。

当记者以业主(委托人)的身份向源涞公司进行询问时,源涞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还在正常运营,“员工都出去跑业务了,所以办公室没人。”

至于让业主与“鑫聚财”签署合同一事,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只是委托鑫聚财先帮我们付款给房东,我们已经把钱付给鑫聚财了。”

此外,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已经与“鑫聚财”结束合作,“我们是与‘鑫聚财’有过合作,但合作关系已于今年4、5月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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